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解读, 住房贷款 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是: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 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