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委会属于农村自治组织,属于政府机关,所以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也有例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第二款的解释释义: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如果村委会组织人员从事以上工作的时候,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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