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能。外来务工人员、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租房没有工作相关的要求。 新就业人员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南京户籍; (二)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四)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