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修正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修正内容包括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和简化公司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