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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在同一市区内办理居住证,分别在不同区办理?
释义
    同一个市不同区的居民,如果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以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公安机关应在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但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或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制作发放时限,最长不超过30日。
    法律分析
    户口在同一个市不同区能办暂住证的。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拓展延伸
    居住证申请:同一市区内和不同区办理的要求和程序
    居住证申请的要求和程序在同一市区内和不同区办理有所不同。在同一市区内办理居住证,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材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而在不同区办理居住证,可能需要额外提供工作单位证明、社保证明、居住地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目标区域的规定,并前往当地公安局咨询办理流程。请注意,不同区办理可能会增加申请的时间和步骤,因此提前做好准备和规划是必要的。
    结语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居民在同一市不同区域也能办理暂住证。根据申请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且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特殊情况下,制作发放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在办理居住证时,需根据不同区域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目标区域的规定,并前往当地公安局咨询办理流程,做好准备和规划。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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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21: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