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委会可以办理居住证嘛? |
释义 | 居委会可以办理居住证。 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近期的免冠照片,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外来人员暂住信息登记),居住地的证明材料(租房合同),就业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居委会开居住证明必须满足既定的条件,对于民事主体,必须要先收集相关资料,然后在提出申请时,同时提交这些材料,该申请才会被受理。 对于居委会的就职人员,需要了解开具证明的格式。 居住证是中国流动人口在各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持证人具备当地相关条件,就可在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居委会可以开居住证明,但是必须满足既定的条件,对于民事主体,必须要先收集相关资料,然后在提出申请时,同时提交这些材料,该申请才会被受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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