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对建筑物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一、房屋征收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房屋征收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50年产权到期拆迁是否会有补偿 50年产权到期拆迁会补偿。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三、没有厂房的企业拆迁赔偿吗 没有厂房的企业拆迁,也是可以获得补偿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的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的交换。被征收的人选择房屋产权的交换的,由当地的市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提供产权的交换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的计算的结算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产权交换的房屋价值的差额给被征收人。因旧城区改造,被征收个人的住宅的,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给被征收人的重建区或者附近的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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