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 》中,目前只有对 女职工 休 产假 的具体规定,没有对男职工休 陪产假 的明确规定。由于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男方的陪产假的计算方法一般体现在一些地方 法规 中,也因此存在地区差异,具体要看各地方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计划生育方面的相应规定。 例如 北京 市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是15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 工资 、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 聘用合同 。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法律客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