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二、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 1、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生产假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 2、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3、刑法第141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三、假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致人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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