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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药罪量刑标准有何规定
释义
    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致人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一、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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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