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效力终止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终止的意思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形 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 1.合同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2.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 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4.合同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5.因合同解除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合同终止和中止的区别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