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口头放弃继承具有法律意义? |
释义 | 口头放弃继承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继承人应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并在遗产分配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代位继承人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可以协商一致多分遗产,尽主要扶养义务的代位继承人也可以多分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继承,但对有特殊困难或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但未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也可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 法律分析 一、口头放弃继承是否有法律效力 1、口头放弃没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作出。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代位继承人是未成年是否能多分遗产 1、代位继承人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不能多分遗产。 2、但是,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同意由该代位继承人多分遗产的,则该代位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3、并且如果是对被继承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还可以多分。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6、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7、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8、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口头放弃继承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继承人应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并在遗产分配前做出决定。对于代位继承人,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但如果各继承人协商一致并同意代位继承人多分遗产,或者代位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也可以多分。在遗产分配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对于生活困难或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予以照顾或多分遗产。继承人也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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