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死了家属过一年再取公积金可以。 人去世后,公积金什么时候提取都行,没有限制期限。 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 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规定,去世人员的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出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去世人员在生前有未清偿的公积金贷款,则其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需要先用于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