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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人死亡事故领导责任
释义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交通事故死亡三人以上怎么上报
    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涉及营运车辆的,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较大事故怎么追究领导责任
    较大事故怎么追究领导责任视具体情节而定。不是所有的安全事故责任人都要受到刑罚处罚。必须是重大伤亡事故或后果严重的。另除了刑事责任,还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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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8: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