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私自赠给情人钱财妻子可主张返还吗 |
释义 | 丈夫私自赠给情人钱财,妻子可主张返还。 只有在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丈夫才有权自行决定共同财产的使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离婚后债务 离婚的债务的分担,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要求来认定,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一方独自承担。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丈夫欠钱妻子有责任吗 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义务; 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则该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义务; 3、如果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则该债务也是属于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还款义务; 4、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义务。 丈夫欠债是否可以要求妻子还,丈夫欠债妻子要还吗 视情况而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一起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妻子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妻子有连带责任丈夫还款吗 如果此债务是双方签订的,或一方签订的债务,而另一方追认的情况下,此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离婚后,妻子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只是是丈夫个人的债务,而妻子并不知情,或知情后,妻子并不追认的债务,那么离婚后,妻子是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的。 丈夫欠债妻子不知情能偿还吗 如果该比债务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妻子有义务偿还。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丈夫欠下高利贷妻子要负责吗 如果该比债务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妻子有义务偿还。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该内容由 王春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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