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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的实施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经审核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决定书应包含被监视居住人的身份状况、遵守事项、违反法律后果等内容,并向其宣布。若由检察院、法院决定取保候审,还需送达执行机关。
    法律分析
    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住址等身份状况,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的事项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执行机关的名称等内容,并向被监视居住人宣布。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还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
    拓展延伸
    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是怎样的?
    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特定人员进行监视和限制居住的一种措施。在我国,监视居住是依法实施的,主要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特定人群。其程序包括:首先,依法获得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其次,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监视居住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制定居住计划;然后,对被监视居住的人员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确保其履行居住义务;最后,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和解除条件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程序。总之,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并保障被监视居住人员的合法权益。
    结语
    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特定人员进行监视和限制居住的措施。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经过审核和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并向被监视居住人宣布。在我国,监视居住是依法实施的,主要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特定人群。其程序包括依法获得法律依据、登记和制定居住计划、定期巡视检查以确保履行居住义务,最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期限和解除条件执行。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旨在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保障被监视居住人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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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1: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