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离邕政策 |
释义 | 01 严格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首府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02 完善疫情防控方案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加强进入人员管控,做好体温检测、三码联查的工作,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邕人员的排查。 03 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疾病预防知识的学习宣传,提高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如何加强人员管理? (1)倡导就地过节。原则上不离邕〔邕,包括15个县(市、区)、开发区,以下同指〕,除执行上级指令性公务外,不到南宁市外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 (2)加强返邕人员管理。在此期间离邕人员,返邕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抵邕后6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并严格落实“三天两检”和“两点一线”健康管理措施。抵邕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如在此期间到过有本土疫情的地区,须按有关政策要求严格进行健康管理。 (3)严格请销假制度。各单位要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离邕人员请假审批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统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4)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守岗位职责,确保政令畅通。 (5)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本人和家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或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需及时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总结:各地在采取相应措施的时候,应当根据本地疫情发生的情况,来决定采取适度、必要的防控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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