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重点聚焦自治区“两高”违规项目的重灾区,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设计能耗(等价值)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在建和已建违规项目为重点,兼顾其他领域和行业,全面推进“两高”违规项目整改“清零”任务,做到整改对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