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 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拍卖处分抵押物主要是基于以下的法律规定: 1.当债务人未按期足额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变卖抵押财产扣除所应得的债权金额; 2.抵押权人可以行使质押物的处分权,即可以将质押物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变现; 3.抵押权人可以向质权人提出要求变现的请求,但变现应当在保障债权人权益并不损害被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履行、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及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抵押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行使抵押权的财产,应当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现,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应当在公证机构或者拍卖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应当在抵押人、债务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知情下进行。 第一千六十二条 抵押权人行使处理质押物的权利,应当通知抵押人和当事人之间的担保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权利人。抵押人和当事人之间有质押物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抵押权人在变卖质押物后扣除债权的数额后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