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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的标准扣除
释义
    根据2019年新颁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规定“纳税人在中国接受学历或学位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或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并且同学历或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多不得超过48个月。而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进行扣除。其中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或学位继续教育时,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进行扣除,当然也可以选择由本人进行扣除。并且纳税人接受技能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应当保留相关证书或有关资料以备检查。所以按照以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如果纳税人期间进行学历教育,那么就可以按照每月最多400元定额进行扣除,然后再对综合扣除后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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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8: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