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小时工其实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的也是劳动关系,而不是民事雇佣关系;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劳动合同,而不是民事雇佣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实质标准是: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样广泛存在存在家庭和个人雇工中的“小时工”并不满足这一时间规定要求,故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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