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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全带未系好拍照处罚规定
释义
    不系安全带被拍照扣分及罚款: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均罚款50元扣2分;限速50以下城市道路一次罚款2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法律分析
    不带安全带被拍照扣分如下:
    1、在城市道路不系安全带驾驶被拍到或被交警当场查处,罚款50元并扣2分。
    2、在高速公路不带安全带被拍照,罚款50元并扣2分。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道意外的道路上行驶,不系安全带被拍到会罚款50元,并不会扣分。
    4、在限速50或以下的城市道路,一次不系安全带罚款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拓展延伸
    安全带未系好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
    安全带未系好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员和乘客在乘坐机动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如果被发现未系安全带,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的,将被处以罚款和扣分的处罚措施。根据具体情况,罚款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同时,乘客未系安全带的,也将面临罚款的处罚。这是为了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提醒大家在行车过程中务必系好安全带,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结语
    系好安全带,守护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系安全带是严重违法行为,驾驶员和乘客都应当正确使用安全带。如被拍到或查处,驾驶员在城市道路罚款50元并扣2分,高速公路罚款50元并扣2分。限速50或以下的城市道路,一次不系安全带罚款20元。为保障行车安全,我们应积极遵守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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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9: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