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
释义 | 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单人照片; (2)受理,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自愿离婚协议书; (3)审查; (4)登记; (5)发给《离婚证》。 一、离婚证是一个人照片还是两个人 用在离婚证上面的照片,是单人的彩色证件照。自己的离婚证上面,贴自己的证件照,因此两本离婚证是不一样的。如果夫妻两人准备离婚,可以事先准备好符合条件的照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领取离婚证。首先,要双方皆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提起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如果只是其中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则需要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去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首先是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其次是双方的结婚证,这些都是需要回收的。到了婚姻登记处,双方还要一起签署三份离婚协议书,随后进行证件审查。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退伍军人离婚新规定 退伍军人离婚新规定具体如下: 1、30天的离婚冷静期制度; 2、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即没有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过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一、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一、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具体如下: 1、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 2、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均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 3、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夫妻双方均不反悔决意要解除婚姻关系,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综上所述,现役军人在退伍后就不再具有军籍,所以退伍后军人的离婚程序与一般的离婚程序相同,分为 自愿离婚 程序和诉讼离婚程序。 三、离婚钻戒是否要归还 离婚钻戒一般不要归还。离婚钻戒一般有一对,男女各一只,因此这种钻戒一般都带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是男女结婚时以新郎和新娘的身份所拥有的,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一、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结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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