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什么特点? |
释义 | 遗嘱有如下特点: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必须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5、其他特点。 一、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根据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作出。 口头遗嘱符合下列条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是在危急的情况下立的。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4、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5、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6、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二、立遗嘱是否需要子女签字 立遗嘱不需要孩子签字。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生前财产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他人。这种法律行为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自遗嘱人死亡以来,不经他人同意,遗嘱开始生效。因此,立遗嘱不需要孩子签字,也不需要孩子同意。只要符合立遗嘱的要求,遗嘱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必须有权处分遗嘱处分的财产;通常立遗嘱的人不希望继承人知道自己遗嘱的内容,所以不用担心立遗嘱,也不需要别人签字才能生效。 三、死者写的遗嘱有效吗? 要看遗嘱是否生效。 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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