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市办理产权证流程包含哪些 |
释义 | 房地产过户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已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文件、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需要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需要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需要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法律分析 一、房产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的第一步是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在房产过户过程中,务必先进行公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二、房产过户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拓展延伸 房产过户流程是指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过程,包括卖方将房屋出售给买方、买方支付房屋价款给卖方,以及买方将房屋过户给买方等环节。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过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卖方将房屋出售给买方,买方支付房屋价款给卖方; 2. 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房屋价款; 3. 卖方将房屋权属证明交给买方; 4. 买方向登记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5. 登记部门进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过户手续。 在房产过户过程中,卖方和买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过户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买方在过户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充分的了解,避免因房屋问题导致过户失败或者产生纠纷。 结语 房产过户是房屋买卖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在过户过程中,务必先进行公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此外,还需要提交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分割协议书、已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文件、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文件、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文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文件、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文件、拆迁补偿的文件、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收购或合并企业的文件、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文件、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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