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扣押的三轮车辆如何要回 |
释义 | 被扣押的三轮车辆要回的方法: 1、电动车三轮车被交警扣了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处罚,在接受处罚后可以取回被扣留的车辆。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交通警察扣车违法行为有: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的; 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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