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评审委员或专家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是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本办法所称评标评审专家是指因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论证及咨询需要,按照有关规定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不包括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采购)人代表。 劳务费以人民币(元)作为结算和支付单位,构成如下:劳务费=评审费+交通补助+误时费。 评审费计费时间:以通知专家在评审现场集中时间为起算点(补充抽取的以实际到达时间为起算点),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评标报告完成)时间。论证或咨询的时间计算,参照评审费用计费时间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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