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规定,补办离婚证可当天办理完毕,只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证件、证明材料,并确认属实后,即可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分析 一般补办离婚证,当天就能办理完毕。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拓展延伸 如果您需要补办离婚证,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民政局,准备好您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其次,您需要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接着,您需要等待民政局的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时间为3-5个工作日。如果您的申请被批准,您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补办的离婚证。如果您的申请被驳回,您可以根据民政局的要求进行补充材料或者重新提交申请。总的来说,申请补办离婚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只要您准备充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一般情况下都能够成功办理。 结语 补办离婚证一般当天可办理完毕,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填写申请表并缴纳费用。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属实后即可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申请需一定时间和精力,但只要按规定程序进行,一般都能成功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