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宜宾居住证办理条件 |
释义 | 宜宾居住证的申请条件为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并需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其他城市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州)、县(市、区),居住半年以上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或“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已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法律分析 宜宾居住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如果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并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就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请领取宜宾居住证。 其他城市: 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州)、县(市、区)〔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但本县(市、区)内户籍在其他乡镇的人口到县(市、区)城区居住的〕。 居住半年以上: 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或“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已满半年。 合法稳定就业: 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 合法稳定住所: 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 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延伸阅读: 办理居住证的程序是什么 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只需首先填写《居住证申领表,然后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就可以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在认真审验证明材料后,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公安机关办证人员要通过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审验相关信息,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制作发放居住证。 结语 宜宾居住证的申请条件包括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办理居住证的程序是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场受理并制作发放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五条\t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三条\t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二条\t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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