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
释义 | 一、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1、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出租人必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出租人必须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出租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2、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二、土地出让流程是什么 (一)、由转让人提出土地转让申请,由受转让人提出用地说明。 (二)、由转让人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图。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呈报表。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主管局批复(如兼并应提交兼并合同)。 5、职代会决议。 6、双方营业执照。 7、双方公证书。 (三)、经实地勘测后,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及绘制转让红线图。 (四)、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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