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季度收入不超过30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但只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免税。擅自作出的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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