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财政拨款单位、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市政公共用地、农林牧渔业用地、开山填海整治土地、改造废弃土地以及财政部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免税期可达5年至10年。 法律分析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拓展延伸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政策及适用条件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政策及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免税范围涵盖了特定的土地使用方式,如农业生产、林业、畜牧业等。其次,适用条件包括符合法定要求的农田、林地、草地等特定用途土地,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林业、畜牧业经营者等。此外,免税政策还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时履行申报义务。最后,免税政策的具体实施由税务部门监督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总体而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政策及适用条件是为了促进农业、林业、畜牧业等特定领域的发展,支持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收入增加。 结语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政策及适用条件,涵盖了农业、林业、畜牧业等特定用途土地的使用方式。符合法定要求的农田、林地、草地等特定用途土地,以及相关经营主体,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履行申报义务。税务部门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税收优惠。该政策旨在促进特定领域的发展,支持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收入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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