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所需资料:董事会决议原件三份;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原件二份;负责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彩色两寸照两张;营运资金拨款证明原件三份;母公司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其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单。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