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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山西省医疗调解委员会
释义
    

法律主观:
    


    医疗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 1、调解委员会应指定1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予以调换。 2、在专门的调解场所进行调解,并依法做好调解笔录。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 4、经调解未能解决纠纷的,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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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