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民事申诉案件吗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民事申诉案件,而是由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后,当事人不服判决或裁定而提起上诉或申诉时,最高人民法院才会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主要包括: 1、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提起的再审申请; 2、对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提起的申诉; 3、对地方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的再审申请; 4、对地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的申诉。 民事申诉案件的流程一般如下: 1、申诉:当当事人认为第一审判决存在错误时,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申诉状,并缴纳申诉费用; 2、受理:上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诉状后,应当在5日内予以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如果受理,应当向下级法院发出裁定书,通知其移送案卷; 3、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包括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是否需要补充证据等; 4、开庭审理:如果上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开庭审理,将会通知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开庭审理时,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等; 5、判决:上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独立审查,并作出新的判决。新的判决可以确认原判决,也可以改变原判决。 综上所述,民事申诉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对较为复杂,因此当事人在进行申诉时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并仔细了解申诉的条件、程序和证据要求等,以确保申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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