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情况: 一、女方在有配偶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之下,仍以夫妻名义与对方共同生活并 非婚生子女 的,女方的行为构成 重婚罪 ,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女方涉嫌 非法同居 ,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处 刑罚 。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