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 |
释义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子女可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协议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方式由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如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待事由消失后恢复。 法律分析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如何合理确定孩子的抚养费用? 夫妻离婚后,合理确定孩子的抚养费用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首先,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等方面的支出。其次,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如国家关于抚养费用的规定,以及地方法院的判决案例,了解合理的费用范围。此外,双方父母的经济状况也应该被充分考虑,包括收入、负债等因素。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并最终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抚养费用协议。重要的是,保护孩子的利益,并确保他们得到足够的经济支持,以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确定孩子的抚养费用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双方应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应由当事人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重要的是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确保他们得到足够的经济支持,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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