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费追加 |
释义 | 离婚后请求追加抚养费的时间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请求追加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那么直接抚养方就可以在离婚后以子女的名义向不直接抚养方追加抚养费。 一、宝宝的抚养费合同可以变更吗 当事人签订的抚养费合同是能够变更的。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权的权利。如果满足以下情形的,可以增加抚养费: 1、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2、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孩子抚养权可以随着收入变更吗 孩子抚养权可以根据收入变更。但并不是仅仅依据这一个因素就可以变更,还需要根据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属于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的,即可依法主张变更抚养费费。 三、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 以下几种情况,虽然对子女的抚养费通过协议或者判决进行了确定,但在父或母有能力给付的时候可以要求增加。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增加。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就可以根据以上情形进行判断。需要提醒的是,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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