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是如何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3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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