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按揭房离婚怎样进行分割 |
释义 | 夫妻共同按揭房离婚分割的方式: 1、未取得所有权的,不能分割所有权,只能分割使用权,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2、已取得所有权的,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个人房产不分割,共同房产,由法院根据房产具体情况判决。 一、离婚房屋装修款由谁来承担? 离婚房屋装修款由房屋所有权人来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个人房产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发言根据房产具体情况分割,且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费用,一般随房产所有权而变动,并由所有权人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父母过户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过户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父母过户的房子没有说明赠与哪—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父母在过户房子时,明确只赠与子女一个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房子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1、婚前买房按揭,婚后共同偿还的,则该房产属于房产首付支付方所有,但对于共同偿还的部分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2、婚后按揭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由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离婚房子未还完房贷怎么分配 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分配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1、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分割; 2、无法协商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房屋所有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对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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