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法律的角度看,如果被代持的股份继续转让,就可能出现上家在转让给下家的过程中不断牟利的现象,造成交易市场的混乱,给工商管理带来不便。这是《公司法》所不鼓励的。所以,已被代持的股份如果要转让出去,就不能只简单地签订转让协议,而是应该去工商部门重新登记,变更股份的实际拥有人,因为法律只允许有一个股份代持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