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买房,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一方所有,共同还贷的一方可请求返还房款和补偿。夫妻共有财产购房,一方名下登记房产证,按共同财产分割。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并取得房产证,为个人赠与,不予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归一方所有,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也可以请求补偿房屋升值的部分。 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对房产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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