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接传票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被传唤人应当按传票记载的时间到场。如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一方在法院开庭时,不出庭,法院会判其缺席审理,视其放弃了抗辩的权利,但是法院仍会继续判决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