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的婚姻禁止是基于伦理观念和优生学理论的要求。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和子女,禁止他们结婚是为了避免遗传缺陷和疾病的传承,保护家庭和国家的利益。旁系亲属是指源于相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他们的婚姻也受到限制。这些限制适用于直系和旁系亲属的真实血缘关系,也适用于通过法律关系形成的拟制亲属关系。 法律分析 直系亲属包括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 三代以内不能结婚的理由如下: 1、基于伦理观念的要求。从伦理观念上讲,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是人类社会婚姻家庭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 2、基于优生学的理论。根据遗传的规律,血缘很近的亲属间结婚生育,极易把双方某些精神上、生理上的缺陷和疾病遗传给子女,有的甚至隔代遗传,造成先天性疾病。这既给家庭带来不幸,又会使整个民族的人口质量下降,于国家于家庭均有害。 直系血亲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直系血亲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即当事人之间并没有真正的垂直的血缘关系,只是因为某些特定的法律关系成立后,构成了一种拟制的直系血亲,比如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再比如因再婚而构成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都属于拟制的直系血亲,拟制的直系血亲与通常意义上的直系血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向上推算,当事人源于相同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含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伯、叔、姑与侄、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与直系血亲一样,旁系血亲也因收养等法律事实的发生存在着拟制旁系血亲关系。 结语 三代以内亲属间禁止结婚的理由是多方面的。首先,基于伦理观念的要求,禁止近亲结婚是社会婚姻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其次,基于优生学的理论,近亲结婚容易导致遗传缺陷和疾病的遗传,给家庭和整个民族带来不幸和危害。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都受到法律的约束,无论是真正的血缘关系还是拟制的关系,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三代以内的亲属间禁止结婚是为了保护家庭和国家的利益,维护人口质量和社会伦理观念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