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视情节分别处以拘留和罚款。 非法拘禁时间持续多长才构成犯罪,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一是该罪主体特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且刑法规定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从重处罚。二是该罪客观行为特定,特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而不是利用他人职权所为。而一般主体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因为自身无合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权力,拘禁他人自始至终都是非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