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供销社是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供销社是为满足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销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副业产品的商业机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第二十六条 本社所属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的理事、监事,如犯有严重错误,使该合作社在财产上、工作上遭受重大损失时,本社理事会得撤销其职务,并指定暂时代理人。 社员如有违反国家法令、社章、社员群众利益,或与本社指示相抵触的错误决定,本社理事会得令其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