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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一次监事会议程是怎样的
释义
    一、第一次监事会议程是怎样的?
    1、会议召集
    由监事会主要责任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要责任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责任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副责任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2、会议通知
    1)监事会办公室提前2天将书面会议通知提交给全体监事和有关列席人员,同时准备好会议的相关材料(如签到表、表决票、会议材料等);
    2)通知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会议提案、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提议人及提议)、会议材料、监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它监事代为出席的要求、会务联系人等。
    3、议事方式
    1)每次监事会会议应由全体监事的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2)监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内容主要包括:本人不能出席的原因、代理人、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及有效期、双方签名等),不出席又无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的则视为弃权;
    3)开会时,首先由召集人、主持人说明召集的原因及会议所通知的事项(提案)等,介绍完基本情况后逐一提请与会监事就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发表自己的明确意见。
    二、关于监事会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要责任人一人,可以设副责任人。监事会主要责任人和副责任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要责任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要责任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责任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责任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第一百一十八条【监事会的职权及费用】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一十九条【监事会的会议制度】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会的召开流程非常简单,一般情况下,监事会主要就是由主要责任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的,如果主要责任人不能行使职务,可以由副责任人召集,我国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像公司的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不能兼任监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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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