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 |
释义 | 如果是青岛常住人员,可以去青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办理,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就行。如果不是青岛户口,则需要在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表中详细填写入住时间等信息。 无犯罪记录相关知识个人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表 一、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 1、申请人基本情况: 2、姓名 : 3、性别: 4、籍贯: 5、联系电话: 6、身份证号码: 7、护照号: 8、工作单位: 9、户籍地: 10、现住址: 11、代理人姓名 : 12、与代理人关系: 13、身份证号码 : 14、联系电话: 15、用途: 16、违法犯罪情况: 申请人承诺我谨声明,我已如实和完整的填写了上述内容,并承诺对填报不实、不完整,以及不按填报用途使用“证明”造成后果,负全部法律责任。 1、申请人签字: 2、日期: 3、填表说明: 二、户籍情况 1、户籍住址变动情况专栏请注明具体时间、详细地址、所属派出所; 2、申请依据及用途专栏请详细写明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法律依据、理由及用途; 3、违法犯罪情况专栏请如实、全面填写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涉嫌的正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的的犯罪情况; 4、填报不实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有权终止办理,已经出具证明的,公安机关有权告知有关单位或组织真实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十二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登记。 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申请书; 2、符合本法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材料; 3、拟设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简历及其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或者声明; 4、拟设代表机构的住所证明材料; 5、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6、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设立申请,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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