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哪些人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一、室外露天作业35摄氏度以上 1、建筑工人; 2、交警巡警; 3、环卫工人; 4、户外线路检测人员; 5、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 6、仓库搬运工等。 二、室内作业温度33摄氏度以上 1、炼钢工作人员; 2、机械铸造工人。 高温津贴标准 1、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2、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