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几天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小心丢了该怎么办? |
释义 | 身份证复印件丢失后,可以再次复印使用,但复印件无法作为证据或产生法律后果。居民身份证的登记项目包括个人信息和证件有效期等。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公安机关应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领取、换领、补领申请。补办流程包括提交申请表、登记指纹信息和领取身份证,可选择到办证处领取或通过邮政速递领取。领取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后。 法律分析 一、身份证复印件丢了怎么办 1、身份证的复印件丢了,如果需要使用再复印一份即可。身份证复印件既作不了证据凭据,也产生不了法律后果。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二、身份证的补办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表: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和其他所需材料。 2、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会通过补领身份证逐步实现。 3、领取身份证: (1)到办证处领取的,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证处领取,领取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找人代领,领取时间是10个工作日之后。 (2)选择通过邮政速递领取新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时,需要在登记表领证方式选择邮寄,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联系电话;公安局制证完毕后委托邮政速递将身份证送达收件人,证件速递费用另计。 结语 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时,首先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已领取身份证的公民需登记指纹信息。领取身份证可选择到办证处领取或通过邮政速递方式。无论何种方式,都需要耐心等待一定的办理时间。补办身份证并不会对法律产生任何后果,复印件的丢失也可通过再次复印解决。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公安机关有义务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手续。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保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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